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说明(工作分工
党委书记    1. 召集和主持学院以党务工作为主的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负责维稳、安全、宣传、保密及计生工作。
    3. 负责本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 负责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本单位的相应干部工作,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5. 负责本单位基层党支部建设、单位工会、团委等组织开展工作。
    6. 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和校友工作。
    7. 负责学院创收和财务监督工作。
    8.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院长    1.   主持以行政工作为主的党政联席会,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负责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工作
    3. 负责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4. 协调和支撑本单位的科研和平台建设工作。
    5. 负责本单位的经费预算、使用、结算等财务工作。
    6. 负责和指导制定本单位业务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7. 促进和拓展本单位学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8.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书记    1.   根据校党委及本单位的工作安排,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及工作安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
    2. 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3. 负责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学院党委及有关部门汇报和沟通。
    4. 负责指导团委、学工办、学生会开展工作,协助学院书记做好宣传工作。
    5. 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工作,做好和配合做好招生、毕业生就业和学生资助工作。
   
6.   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实施意见,并及时向院党委汇报。
   
7. 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8. 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院长

(本科)

    1.  组织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协调各系(部)主任修订培养方案,制定本院教学工作相关管理文件,组织制(修)订各课程的教学大纲、考试纲要,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各系(室)主任落实各项教学任务,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组织教学督导员开展教学督查,维护教学运行持续。
    3.   组织制定并落实好教学实践环节计划。协调学院各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等工作,监督、检查各专业毕业论文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保证其顺利完成。
    4. 负责组织教学人员进修活动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5. 负责制定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实施教学信息反馈制度,就学院教学工作动态和学习情况及时向教学委员会及教师通报
    6. 负责抓好全院教学质量的提高,组织和指导系(室)进行教学研究,制定并落实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7. 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学生考研动员与指导、教师调课的批准。
    8. 协助做好学院行政工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院长

(科研)

    1.   主持学院科研管理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科研与对外合作交流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任务。
    2. 研究学院有关学科领域的科学技术发展情况,对科研方向、任务提出建议,并参与制定学院科研远期和近期规划和实施办法。
    3. 负责监督学院内科研项目的执行中符合学术规范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科研经费支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负责组织院内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会,组织参加院内外有关的科研与学术交流活动。
    5. 负责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积极寻求合作院所和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的协调,搭建产学研紧密合作与管理平台。
    6. 与副书记协同做好学术科技活动指导,组织教师对学生科技活动进行指导与检查。
    7. 指导科研秘书做好科研资料、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与转发,以及科研工作量的计算、统计与上报工作。
    8. 负责学院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安全工作,监督资产采购过程,特别是危险品采购和管理等,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院长

(研究生)

   
    1.   负责本单位研究生专业制定,制(修)订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招生目录,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2.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并按时开出研究生各门课程;检查教学情况,加强课程建设,负责课程评估;检查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培养研究生和执行研究生教育各项规定情况。
    3. 审阅申请专业学位授予权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相关材料,并提请学位分委员会审议。
    4. 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和综合素质考察, 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审查和答辩工作。
    5. 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指导教师关于研究生思想、学风、纪录等方面情况汇报,总结交流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
    6. 负责组织学院和协助学校与本单位相关学位点申报和材料审查工作。
    7. 协助做好学院财务工作,以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主席    1. 根据上级工会组织及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
    2. 协助党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依法代表和维护本单位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 发动教职工完成学院的各项任务,协助行政办好集体福利相关事务,做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为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等。
    5. 维护教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开展女教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6. 依法做好会费的收缴工作。
    7. 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8. 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主任
负责办公行政全面工作,包括
    1.   发挥办公室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责作用,尽心尽责,调查研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在师生与学院领导班子的沟通中起到桥梁与窗口作用,做好学院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 负责学院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协助学院领导协调好与学校职能部门及学院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3.   负责上级公文的处理以及草拟学院有关公文,负责学院文件材料的起草、处理工作,负责各类文件、信函及报告材料的收发、登记和传递工作,以及文件和材料的建档和保管工作。
    4. 负责全院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的安排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检查督办会议决议的执行。
    5. 协助院长做好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奖惩、酬金分配、职称申报和聘任工作。
    6. 协助学院主管领导做好安全、工会及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
    7. 协助院长做好财务出纳工作。
    8. 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重要事件处理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汇报。